為進一步發(fā)揚黨內民主、增進黨內團結、加強黨的自身建設、完善黨員干部談心談話工作機制,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范圍對象
第一條 在集團公司黨委班子成員間,黨委書記與下屬支部書記間,集團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部室負責人、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間,黨支部委員間、支部委員與黨員間、黨員與黨員間必須開展談心談話活動。
第二章 ?原則
第二條 平等原則。領導要以平等的心態(tài)和人性化的方式與談心對象進行交流。對談心對象提出的批評意見,保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tài)度,不得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第三條 誠懇原則。彼此間心無芥蒂、開誠布公,敞開思想、坦誠相見、真心實意、推心置腹,虛心接受對方對自己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條 求實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帶任何個人偏見,做到有根有據(jù),講實情、說真話、反映真實情況、暴露真實思想,實話實說,不得無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實。
第五條 黨性原則。本著對同志對事業(y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把問題擺上桌面,把意見提在當面,在原則問題上亮明態(tài)度,不姑息遷就、一團和氣。
第六條 與人為善原則。從團結的愿望出發(fā),堅持與人為善、以理服人,不言過其詞、惡語中傷,不借機攻擊和誣陷他人。
第七條 實效原則。努力使談心真正談出正氣、談出和諧,談出感情、談出團結,談出干勁、談出進步。
第八條 保守秘密原則。主談者和談話對象對談心談話的內容要嚴格保密,不得向非相關人員透露。
第三章? 方式
第九條 談話通常以個別談話為主,采用“一對一、面對面”的交流方式。
第十條 對涉及共性的談話問題,可采取“一對多”的方式,進行集體談話。
第十一條 對因公出差一時不能回來的黨員可約定時間、地點進行面談,對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黨員可上門談心談話,聽取意見。
第四章? 時機
第十二條 集團公司黨委班子成員間,黨委書記與下屬支部書記間,集團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部室負責人、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間,每年至少談心談話2次,黨支部書記與黨員開展經(jīng)常性的談心談話活動。
第十三條 集團公司黨委班子成員間的談心談話,一般在民主生活會前進行。黨支部書記與支委班子成員、與黨員群眾之間的談心談話一般在組織生活會、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前進行,也可結合主題黨日活動進行。
第十四條 堅持日常交流談心談話,主談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定期與談話對象進行溝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學習、生活等情況,掌握思想動態(tài),聽取意見建議。
第十五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時,應對其進行談心談話:黨員、干部工作變動時,受到表彰或處分時,遇到團難或挫折時,出現(xiàn)矛盾和意見分歧時,考察干部或民主評議領導班子時,群眾有不良反映時,離退休時。
第五章? 要求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黨委班子成員和下屬黨支部書記要重視黨員、干部談心談話工作,加強督促檢查,并身體力行,帶頭開展談心談話,帶頭查擺問題,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帶頭吐真情、講實話,帶頭落實整改措施、改進工作,為黨員、群眾作出表率。談心談話情況每年應在集團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上通報。
第十七條 主談者在談話前要做好充分準備,堅持因人而異、因勢利導,根據(jù)黨員、干部的不同情況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地談心談話,尤其是對群眾反映較多的黨員,要出于公心、嚴肅認真的指出問題。談話對象要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匯報思想,毫不隱瞞說明自己的問題對反饋和指出的問題要正確對待,誠懇接受批評意見。
第十八條 談心談話要“見人見事見思想”,不以一般性溝通代替談心談話、不以談具體性事務代替思想通、不以談自已代替談對方。
第十九條 談話中要深入溝通交流,尤其是對存在的意見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換意見,反復溝通,消除彼此間的誤解和隔閡,增進相互相的理解和感情
第二十條 談心談話時,要注重了解對方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對發(fā)現(xiàn)的實際困難主動給予幫助,體現(xiàn)黨內關心關愛。
第二十一條 談心談話開展情況納入集團公司黨委、黨支部工作目標考核,對工作被動、敷衍了事、態(tài)度不認真的要進行批評教育,經(jīng)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應的組織措施,予以嚴肅處理,確保談心談話活動長期、有效的開展。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本制度與上級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